市本级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代理记账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0号)要求,我局将对市本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基础性数据进行采集,并同时做好新版代理记账证书换证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信息采集和换证的对象:市本级持有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单位。
二、信息采集和换证的时间:2022年4月20日—5月30日。
三、本次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通过省厅开发的“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在金华市政务网先进行法人注册,通过“市财政局的法人办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业务办理—机构信息采集”模块完成信息的填报和上传。上传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凭旧版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到市财政局(双龙南街801号东辅楼一楼12号窗口,联系电话82313771)换取新版证书,旧版证书2022年7月1日起作废。
四、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要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数据的报送工作。金华市财政局将在6月20日前,通过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名录信息。
金华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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