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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全市广大会计人员:

为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规范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4〕18号)、《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2024〕43号)文件要求,结合绍兴市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绍兴市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应自取得资格证书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按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分。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全域会计人员统一执行本通知要求。

二、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2026年度绍兴市会计继续教育采用线上网络学习为主、线下面授为辅的模式,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学习渠道:

1. 浙江省财政厅统一搭建的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全程线上完成课程学习与考核;

2. 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面授教育机构开展的线下培训(仅限单位集体组织);

3. 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学习形式(学术会议、专业培训、课题研究等)。

三、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2026年度学习内容严格贴合最新财税政策,核心包括:企业会计准则更新、政府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数字化会计工具、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

各区、县(市)可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增设区域专属学习模块,提升学习实用性。

四、组织实施与区域分工

1. 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绍兴市财政局统一监督管理,备案机构负责实施;

2.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会计继续教育组织、审核与登记工作;

3. 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独立完成本区域继续教育备案、培训与数据上报;

4.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浙江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

5. 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通过官方平台进行补学,补学学分仅用于年度登记,不跨年度累计。

五、学分管理要求

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占比不低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予结转至下一年度。完成学习并考核合格后,系统自动登记学分,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六、继续教育登记流程

1. 线上学习:完成课程与考核后,系统自动登记,无需人工办理;

2. 线下学习:由培训机构统一上报学习数据,财政部门审核后完成登记;

3. 其他形式:会计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在当年12月20日前至属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

七、学习时间节点

2026年度绍兴市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面授培训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予认可。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支持、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保障学习时间与学习条件;继续教育机构应规范课程设置、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财政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绍兴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8日

绍兴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2026年绍兴继续教育必须学满多少学分?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2026年度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不低于60学分。
往年继续教育未完成可以在2026年补学吗?
可以,会计人员可通过官方继续教育平台完成往年度补学,补学完成后统一登记学分。
绍兴各区县继续教育政策是否一致?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执行统一政策,学习平台、学分要求、时间节点完全一致。
会计信息采集与继续教育有什么关系?
未完成信息采集将无法登记继续教育学分,也会影响职称考试报名、证书调转等业务办理。
学分完成后需要去财政局现场登记吗?
不需要,线上学习完成后系统自动登记学分,可直接在官方平台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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