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会计人员管理,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养,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28号)要求,结合本市会计行业发展实际,市财政局已完成本市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现就2026年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覆盖本市范围内所有从事会计工作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
1.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均需完成信息采集;
2.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中的会计从业人员。
其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体指承担以下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岗位人员,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日记账登记等工作;
(二)稽核人员,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审核工作;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人员,负责各类资产、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人员,负责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与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人员,负责利润核算、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人员,负责财务报表、决算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七)会计监督人员,负责内部会计监督、财务合规检查等工作;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的整理、保管与查阅;
(九)其他会计工作,包括会计主管、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等管理岗位人员。
市中区与历下区作为本市政务核心区,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会计人员密集,针对该区域人员,我们提供专属的政策同步咨询服务。两大区县财政部门对会计信息采集、继续教育审核实行加急处理机制,平台可协助大家精准匹配属地审核要求,梳理单位证明材料、编制信息填报规范清单,针对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信息变更、调转、评审材料提供专项指导,避免因填报不规范导致审核退回,让核心区域会计人员高效完成各项业务办理。
二、采集时间安排
集中采集阶段:2026年4月20日至6月30日。此阶段为全市集中采集期,所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应在此期间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1个月内完成信息采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取证人员,应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完成信息采集。
信息更新要求:会计人员应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如工作单位变动、联系方式变更、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等),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市财政局将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记录)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理,清理后将影响其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继续教育学习、职称评审等相关业务办理。
三、采集方式和流程
信息采集采用“网上填报、线上审核、属地管理”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填报:会计人员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handong.gov.cn/),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或直接登录本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https://www.hxfys.com/qgxcj.html),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
(二)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登录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在收到申报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录入本市会计人员信息库;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将反馈具体原因,会计人员需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属地化管理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无工作单位或尚未参加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人员,可自主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采集信息;本市辖区内跨区县工作变动的会计人员,需在变动后1个月内更新属地信息。
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聚集了大量中小微企业、私营企业会计人员,该群体普遍面临工作繁忙、政策不熟悉、材料准备不齐全等问题。我们针对这部分人员提供轻量化的全程指导服务,重点协助企业会计完成信息采集填报、工作证明规范整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咨询,同时针对企业会计跨区县调动、信息变更、初级中级报名材料审核等高频需求,提供一对一流程指引,简化办理步骤,贴合中小微企业会计的工作节奏,减少办理时间成本。
四、2026年会计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信息采集是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前提条件,2026年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与信息采集工作同步推进,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所有完成信息采集的本市会计人员,包括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公共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学分:2026年继续教育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四)继续教育形式:本市提供网络学习、面授学习、视同完成等多种形式。网络学习可通过本市指定继续教育平台(https://www.hxfys.com/xuexizhongxin.html)完成;面授学习由各区县财政部门或授权机构组织;视同完成情形包括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类专业学历教育、发表会计类论文、参加会计类培训等。
- 一站式服务:提供会计信息采集全程协助、继续教育流程协办、职称考试报名指导等全流程服务,省时省力省心
- 本地特色服务:针对本市各区县会计人员特点,提供专属的属地化服务,解决跨区县办理难题
- 专业团队支撑:拥有10年以上会计服务经验的专业团队,熟悉最新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
- 高效办理:提供信息采集审核协助指导,继续教育学习流程全程跟进
- 实时进度跟踪:为客户提供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咨询,随时掌握业务办理状态
- 售后保障:办理完成后提供1年免费咨询服务,解答后续信息更新、继续教育等问题
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商河县等远郊区县会计人员,线下办理业务距离远、交通不便,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提供全流程线上咨询指导服务,无需线下跑动。重点协助远郊区县人员完成信息采集、继续教育补学、信息调转、职称报名等业务,同步远郊区县财政部门的审核标准,提供材料拍照指导、系统操作步骤演示、疑难问题线上解答,让远郊区县会计人员在家即可完成所有业务办理,享受与市区同等的服务标准,打通会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其他要求
(一)信息采集的重要性:信息采集内容是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基础数据,将用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实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为会计人员提供“零跑腿”服务。
(二)各级财政部门职责:各区县财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官网、公众号、街道通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确保辖区内会计人员知晓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要建立咨询热线和线上答疑渠道,及时解决会计人员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会计人员责任:会计人员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会计人员,将纳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并取消其当年继续教育学分,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所在单位。
(四)本市特色举措:为方便会计人员办理,本市开通了“会计人员服务热线”(13287769552)和线上咨询通道(微信:bjr369),提供工作日8:00-18:00的实时咨询服务;各区县设立了信息采集线下服务窗口,为不熟悉网络操作的会计人员提供现场指导。
(五)后续管理:市财政局将定期对会计人员信息库进行维护更新,建立会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将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纳入信用评价指标,作为会计人才选拔、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