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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通知专区

【置顶】全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5 | 适用地区: 全国范围

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全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请尚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尽快办理,以免影响后续继续教育及职称评审。

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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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8 | 适用地区: 山东省

山东省2023年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开始,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请山东省内会计人员登录指定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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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升级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5 | 适用地区: 江苏省

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将于2023年5月1日至5月10日进行升级维护,期间暂停服务,请合理安排采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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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 2023-04-01 |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针对北京市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市财政局整理了详细解答,供广大会计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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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对象说明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 持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 持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 持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 持有其他会计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 出纳岗位工作人员
  • 稽核岗位工作人员
  •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人员
  •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人员
  •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人员
  •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人员
  • 会计监督人员
  •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 其他会计工作相关岗位人员

特殊岗位说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无论是否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需进行信息采集。

总会计师

指在单位主要领导人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属于必须采集信息的对象。

采集流程指南

网上填报流程图

1
注册账号
2
填写信息
3
上传材料
4
提交审核
5
审核通过

第一步:注册账号

访问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网站,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基本信息,设置登录密码,完成账号注册。

第二步:填写个人信息

登录账号后,进入信息采集页面,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等内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填写错误。

第三步:上传证明材料

根据系统提示,上传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照片(如有)
  • 工作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
  • 近期免冠证件照

第四步:提交审核

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材料后,仔细核对无误,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后,信息将无法修改,请务必仔细检查。

第五步:查看审核结果

提交后,等待财政部门审核(一般为3-5个工作日)。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如审核未通过,根据提示修改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信息采集完成。

重点省份采集注意事项

山东省

  • 采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 首次采集人员需到现场核验身份
  • 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会计岗位
  • 学历信息需提供学信网验证报告
  • 采集系统开放时间:每日8:00-22:00
进入山东采集系统

江苏省

  • 采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省内跨市工作需办理信息调转
  • 照片需为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
  • 中级以上职称需提供评审表
  • 支持支付宝快捷登录采集系统
进入江苏采集系统

广东省

  • 实行属地化管理,按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
  • 无工作单位的按户籍所在地采集
  • 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
  •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通行证或居住证
  • 审核通过后需在30天内完成继续教育报名
进入广东采集系统

北京市

  • 采集全年开放,无截止时间
  • 需先完成北京会计人员信息注册
  • 中央单位人员需通过中央主管单位采集
  • 外籍人员需提供工作许可证
  • 支持在线预约现场办理服务
进入北京采集系统

常见问题解答

还有其他问题?

如您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帮助:

  • 查看当地财政部门发布的信息采集指南
  • 拨打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 通过页面右侧"互动留言"功能提问
  • 关注当地财政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帮助

政策法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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