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本级有关单位,巨化集团公司:
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衢州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含初级、中级、高级),以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人员应当自取得相应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衢州市辖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范围内的会计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巨化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也纳入本市继续教育管理范围。
二、继续教育的管理
按照衢州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文件可查阅衢州市财政地税网(http://www.qzft.gov.cn)。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柯城区、衢江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实施;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财政局分别负责各自县域内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相应形式的继续教育:
- 网络继续教育: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在线学习,完成规定学分。这是目前最为便捷的学习方式,支持电脑端和移动端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 面授继续教育:参加由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面授培训。各县(市、区)财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面授培训班。
-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参加国家会计学院、省级主管部门、财经类院校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财政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内容
网络继续教育内容由省财政厅统一确定,面授继续教育内容由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管理工作要求自行确定。2026年度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会计、会计准则制度、企业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政策、新财政税收政策、金融企业相关政策、会计信息化与数字化转型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内容,但选择上述核心内容不得少于10个学时。
针对衢州市本地企业的特点,鼓励会计人员选修与化工行业财务管理、绿色金融、生态补偿机制等与本地产业特色相关的课程内容。巨化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的会计人员可结合实际业务需求,重点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相关课程。
五、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及操作
2026年度网络继续教育使用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为http://jxjy.zjczt.gov.cn)。会计人员登录平台后,可在网上完成选课、缴费、学习、考试全流程。平台提供多家培训机构的课程资源,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自主选择。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的会计人员均可通过该平台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六、补学安排
对因故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补修继续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分。补修往年课程按当年标准执行。补学机制为会计人员提供了灵活的学习途径,确保会计人员能够持续保持专业能力的更新。建议会计人员尽早完成补学,避免影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延续注册和信息维护。
七、继续教育收费
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按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后,可根据平台公示标准完成缴费。面授继续教育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请会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完成缴费,谨防诈骗。
八、有关事项
(一)会计人员参加国家会计学院、省级主管部门、财经类院校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在具体培训实施前1个月,由单位财务负责人携带《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备案确认表》(见衢州市财政地税网http://www.qzft.gov.cn)、主办单位的培训文件(复印件)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同级财政部门书面同意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凭培训证明到财政部门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培训备案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学习条件。各单位应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岗位考核体系。
(三)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和监督,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依据之一。同时,应当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列入相关执法情况检查,对无故不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不完成继续教育的,可向其单位通报。
(四)2026年度网络继续教育于2026年5月1日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及时登录平台完成学习。
九、衢州市各区县继续教育服务咨询
为方便衢州市各区县会计人员顺利完成继续教育,现将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咨询方式汇总如下:
- 柯城区:会计人员可联系柯城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咨询继续教育相关事宜。
- 衢江区:衢江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解答。
- 江山市:江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提供继续教育咨询服务。
- 常山县:常山县财政局负责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 开化县:开化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 龙游县:龙游县财政局负责本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 巨化集团公司:巨化集团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统一组织与协调。
如在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遇到信息采集、跨省调转、补学操作等问题,可联系华文教育咨询中心获取流程指导服务,帮助会计人员顺利完成继续教育及信息维护。咨询电话:13287769552。
衢州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