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全体会计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浙江省财政厅统一工作部署,结合舟山市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实施范围
舟山市范围内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参加202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取证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未取证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自从事工作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二、2026年继续教育核心要求
1. 学分要求:全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 有效期限:学分当年有效,不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3. 学习方式:以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线上学习为主,面授学习仅面向特定行业及高级会计人员;
4. 截止时间:2026年12月20日,逾期未完成将影响会计信息登记、职称报名、岗位聘用。
三、舟山市各区县实施细则
定海区:统一使用省级线上平台,支持往年继教补学,企业会计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学习登记;
普陀区:新增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课程,面授培训需提前向区财政局备案;
岱山县:针对海岛企业开通移动端专属学习通道,简化学习审核流程;
嵊泗县:对基层财务人员提供免费学习指导服务,支持线下咨询办理。
四、学习内容与课程设置
2026年继续教育核心内容包含: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预算管理一体化、会计信息化、职业道德规范等。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职称等级选择对应课程体系。
五、学习与登记流程
1. 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完成信息核验;
2. 选择课程完成学习并通过考核;
3. 系统自动登记学分,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4. 往年未完成继教学分的人员,可在平台内完成补学。
六、费用相关说明
舟山市会计人员参加2026年度当期继续教育免费,费用由市级财政统一保障;
补学以往年度课程费用按照浙江省统一标准执行,由个人自行承担。
七、重要提示
1. 未完成继续教育将无法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跨省调转、资格评审;
2.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员工参加继续教育,保障学习时间与学习条件;
3. 学习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信息登记问题,可联系所属区县财政局咨询解决;
4. 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评审材料准备,可获取专业政策咨询与流程指导服务。
特此通知。
舟山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