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全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
为全面提升金华市会计人员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令第98号)、《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适用对象
金华市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自取得资格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自从事工作当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二、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2026年金华市会计继续教育全程采用线上学习模式,取消集中面授,学习平台为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学习内容由浙江省财政厅统一制定,包含最新会计准则、税收政策、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范、数字化会计应用等核心模块,总学分要求为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低于60学分。
学习完成并通过线上考核后,系统自动登记继续教育记录,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三、学习时间安排
2026年度金华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未完成学习的人员,将无法完成当年度学分登记,影响会计资格审验、职称报名、岗位聘用等相关业务办理。
往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可在学习周期内同步进行补学,补学学分与当年度学分分别登记,互不冲突。
四、金华市各区县继续教育服务指引
婺城区: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提供政策咨询,支持会计信息采集、调转、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线上办理。
金东区:开通会计服务专线,为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提供学习流程指导、学分核验咨询服务。
兰溪市:针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开展政策宣讲,明确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挂钩要求。
东阳市:优化线上服务流程,实现继续教育学分自动同步,无需人工审核。
义乌市:针对外贸、电商行业会计人员定制专项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用性。
永康市:建立企业会计人员服务台账,全程跟踪继续教育完成进度。
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开通乡镇便民咨询点,为基层会计人员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
五、学分抵扣与视同完成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人员,可自动抵扣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无需重复学习:
1. 参加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
2. 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通过科目;
3. 参加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会计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
4. 完成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发表专业论文、出版专业书籍;
5. 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学习与登记流程
1. 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完善与实名认证;
2. 选择继续教育年度与学习课程,完成在线学习与考核;
3. 考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学分登记,可随时查询继续教育记录;
4. 符合学分抵扣条件的人员,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线上核验。
七、会计职称相关咨询
2026年金华市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报名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直接挂钩,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将无法正常报名参加考试。
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继续教育年限与学分是核心审核条件,我中心提供评审材料整理、政策解读、论文方向咨询等专业指导服务。
八、信息采集与调转咨询
会计信息采集是继续教育、职称报名、资格调转的基础前提,未完成采集的人员无法办理任何会计业务。针对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无工作单位、跨省调转等常见问题,可获取专业流程指导与解决方案,确保业务顺利办理。
金华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