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
为全面适配数字经济与财经政策改革需求,持续更新青岛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体系,全面提升会计人员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全市各区域实际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面向全市会计人员发布全面、详细、可落地的官方通知。
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全覆盖)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无会计资格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为法定继续教育对象。
1. 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人员,自取得证书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 新入职会计岗位人员,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3. 2026年度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先完成青岛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采集者无法注册学习、无法登记学分!采集入口: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模块。
青岛全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不分岗位等级、不分单位性质,均需严格完成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将直接影响职称报名、评审、岗位晋升、会计信用档案。
二、2026年度学习时间安排
全市会计人员需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学习、考试、学分登记,逾期未完成者,只能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学,费用由个人承担,且补学流程更为繁琐。
青岛各区市财政局将在学习周期内,全程监督继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学分登记真实性,确保学习效果。
三、继续教育学分标准(硬性规定)
2026年度青岛市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分合并管理,总学分要求不少于90学分:
1. 专业科目:核心会计知识学习,不少于60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
2. 公需科目:职业素养、政策法规学习,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学分要求以人社部门官方通知为准;
3. 学分折算规则:网络学习/面授学习每学时折算3学分;会计考试、论文发表、课题研究按照国家规定折算对应学分。
四、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类定制)
(一)通用必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数字化知识。
(二)分类专属内容
企业会计人员: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小企业内控规范、税收法律法规、税务筹划实操;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三公”经费管理规范;
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核算、税务合规管理。
五、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官方流程)
(一)学习形式(网络为主,面授备案)
1. 网络继续教育(主推):会计人员登录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网络继续教育模块,选择备案网校注册学习,考试合格打印成绩单;
2. 面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机构组织面授,必须提前向属地财政局备案人员、课程、师资,未备案不予认可学分;
3. 备案要求:跨区域面授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单一区域向区市财政局备案,培训结束后1周内提交资料审核。
(二)学分登记方式
1. 财政部门统一登记:网络学习、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财政局组织培训,由财政部门自动统一登记学分;
2. 个人申报审核:发表论文、出版书籍、参与课题、其他合规继续教育,需在信息采集系统上传材料,属地财政局审核登记;
申报入口: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会计人员信息办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三)费用承担规则
1. 按时完成2026年度继续教育的青岛会计人员,享受财政全额免费,费用由各级财政预算承担;
2. 逾期未完成补学的人员,费用个人承担;
3. 团体报名福利:企业/单位集体报名3人享8折,5人享5折,支持统一报名、统一管理、统一开票。
六、青岛会计人员核心服务指南
1. 学习入口与登录要求
官方入口: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登录需使用真实身份证号、姓名,未注册人员先完成注册。
2. 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打印
学习完成后实时查询成绩,合格后自动生成电子版合格证明,可直接打印,作为学分登记凭证。
3. 补学要求
往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可通过官方网校补学,补学学分单独登记,不影响当年继续教育完成状态。
4. 常见问题解答
无工作单位:可正常完成信息采集,不影响继续教育学习;
学习不合格:支持免费重学,直至成绩合格;
职称报名:提供初级/中级/高级报名年限审核、材料指导、考试咨询。
七、工作监管与单位要求
青岛市财政局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各区市财政局负责本区域继续教育组织工作;各单位必须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障学习时间与条件;会计人员需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经财政部门备案,教学需具备针对性、实用性,选聘专业师资,保证教学质量。
青岛市财政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