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泰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及各功能区财政局,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为持续提升泰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2026年度泰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核心要求】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必须先完成采集方可参加继续教育!
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下列人员均需按规定参加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 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
- 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会计岗位);
- 驻泰中央、省属单位会计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泰安市继续教育)。
泰安市各区县采集说明:
- 泰山区:信息采集审核时限为1-3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538-822****;
- 岱岳区:支持线上采集补正,无需线下提交材料,咨询电话:0538-856****;
- 新泰市:采集系统开放时间为全年,特殊情况可线下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38-722****;
- 肥城市:针对无工作单位人员,可凭居住证/户籍证明完成采集,咨询电话:0538-322****;
- 宁阳县:采集信息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538-562****;
- 东平县:支持团体采集协办(3人及以上),咨询电话:0538-282****。
信息采集入口:https://ausm.mof.gov.cn/index/(泰安市会计人员需选择"山东省-泰安市-对应区县"完成采集)。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学分标准】专业科目≥60学分,公需科目按人社部门要求执行,学分不可跨年度结转!
| 课程类型 | 学分要求 | 学习内容 | 考核方式 |
|---|---|---|---|
| 专业科目 | ≥60学分 | 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专业技能 | 线上考试(60分合格) |
| 公需科目 | 按人社部门规定 | 职业道德、政策法规、数字经济 | 线上学习完成即可 |
学分抵扣说明:
- 通过2026年度初级会计职称任意一科考试:可抵扣60学分;
- 通过2026年度中级会计职称任意一科考试:可抵扣60学分;
-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教育、发表会计类论文、出版会计类书籍等:可按规定抵扣相应学分(需在采集系统申报审核)。
三、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1. 专业科目(核心内容)
- 通用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解读、《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管理会计应用、会计信息化建设;
- 企业类会计人员:企业会计准则最新修订内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税收征管新政、成本管理与财务分析;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政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公益事业财务规范等。
2. 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数字经济与数字化转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安全生产与法律法规等内容,具体学习要求可咨询泰安市人社局:0538-12333。
(二)继续教育形式
【学习提醒】2026年度泰安市继续教育以网络学习为主,免费学习,学习时间为7月15日至12月31日!
-
网络学习(主推方式)
泰安市各区县指定专属网络学习平台,学员需根据信息采集的行政区划选择对应平台:
- 泰山区/市直:登录泰安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taian.gov.cn)-会计管理-继续教育入口;
- 岱岳区:岱岳区财政局指定网校(需实名注册,身份证号为登录账号);
- 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各区县财政局官网公布的指定平台。
网络学习注意事项:
- 需使用身份证号实名注册,填写会计资格证书编号(无证书的填写"无");
- 行政区划必须与信息采集一致,否则成绩无效;
- 每人每年仅可选择一个指定平台学习,重复注册将导致成绩无法录入;
- 学习完成后参加线上考试(可补考2次),60分合格,合格后自动完成登记。
-
面授学习(团体申请)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满30人以上的,可向属地财政局提交面授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组织面授学习:
- 申请材料:面授方案、学员名单、师资证明、课程大纲;
- 面授时长:不少于24学时(对应60学分);
-
其他形式(视同完成)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通过"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申报学分抵扣:
-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可抵扣60学分;
- 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省部级以上),结项后抵扣60学分;
- 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CN刊号),每篇抵扣30学分;
- 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一科抵扣30学分。
四、继续教育登记管理
2026年度泰安市会计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两种方式:
(一)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 网络学习合格人员:各区县财政局在学习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 面授学习合格人员:组织单位提交学员名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 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省财政厅统一登记(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个人申报审核登记
申报入口:
- 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 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申报提醒】个人申报需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逾期未补正材料视为申报失败!
五、泰安市各区县特殊管理要求
| 区县 | 学习时间 | 补学政策 | 咨询方式 |
|---|---|---|---|
| 泰山区 | 7.15-12.31 | 可补学2023-2025年度 | 0538-822**** |
| 岱岳区 | 7.15-12.31 | 仅补学2024-2025年度 | 0538-856**** |
| 新泰市 | 7.15-12.31 | 可补学2022-2025年度 | 0538-722**** |
| 肥城市 | 7.15-12.31 | 可补学2023-2025年度 | 0538-322**** |
| 宁阳县 | 7.15-12.31 | 仅补学2025年度 | 0538-562**** |
| 东平县 | 7.15-12.31 | 可补学2023-2025年度 | 0538-282**** |
六、常见问题解答
- 问:无工作单位能否完成信息采集?
答:可以。泰安市支持无工作单位人员凭户籍证明/居住证完成采集,采集所属地选择户籍/居住地区县。 - 问: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怎么办?
答:网络学习提供2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需重新学习对应课程后再次考试。 - 问:职称报名年限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答:可咨询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0538-822****),核实工作年限认定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问:能否申请开具继续教育发票?
答:2026年度泰安市网络继续教育免费,无费用故无发票;面授学习由组织单位开具发票。 - 问:团体报名有服务支持吗?
答:华文会计提供团体全程协办服务,3人及以上享专属服务支持,5人及以上享全程跟进服务(仅咨询服务,不含官方费用)。
七、组织保障与工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财政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继续教育工作,及时公布本辖区学习入口、咨询方式、办理流程;
- 强化服务保障:推行"一次不用跑"服务,所有业务均可线上办理,特殊群体提供绿色通道;
- 严格监督管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违规学习的人员,取消其继续教育学分,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 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官网、公众号、线下宣讲等方式,做好2026年度继续教育政策解读,确保会计人员应知尽知。
特此通知。
泰安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