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驻济各企业:
为不断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济南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与信息采集
济南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学员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点击采集,已完成人员无需重复采集)。2026年新增莱芜区、钢城区等部分单位集中采集服务,委托我中心可全程协办。
二、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每学时折算3学分。学员需按管理权限完成公需科目(网址:济南市公需学习平台)。
三、继续教育内容(2026版深度拓展)
专业科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新《会计法》解读、电子会计档案归档规范、济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税收风险防范、增值税法(2026年实施)要点。针对市中区、槐荫区等企业密集区域增设“高新技术企业财税专题”;针对平阴、商河增设“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会计实务”。
· 初级会计师专属模块:
基础会计规范、出纳实操、金蝶/用友常见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案例。
· 中级/高级会计师提升模块:
合并报表难点、企业并购税务筹划、全面预算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coso框架)、高级会计实务前沿。
所有课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学员登录济南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继续教育”选择网校。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流程
登录济南市财政局官网 jncz.jinan.gov.cn → “会计服务” → “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自愿选择山东财经大学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每个学员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家。咨询服务电话:山东财大 4006186755;上海会院 4009005955。我中心可指导选择最优惠网校。
五、各区县特色服务与联系电话
历下区会计科:0531-88152309;市中区会计科:0531-82078432;槐荫区:0531-87589742;天桥区:0531-85872754;历城区:0531-88066076;长清区:0531-87202620;章丘区:0531-83214867;济阳区:0531-84211289;莱芜区:0531-76126875;钢城区:0531-76891555;平阴县:0531-87883961;商河县:0531-84877718。如遇占线,可直接联系华文客服13287769552(微信同号)加急处理。
2026年起,各区县财政局将强化继续教育质量抽查,务必按时完成。若往年有遗漏,可委托本中心进行补学(2019-2025年度均可补学)。
※ 特别提醒:2026年度继续教育截止后不再开放补报,请各单位会计人员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
济南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