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经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财税金融部,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汶各单位: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适应新时代会计工作发展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1〕13号)和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21〕5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核心提示】
汶上县202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网络继续教育全程免费,补学往年课程需自行承担费用!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县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均需参加2026年度继续教育,我县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学员提供免费网络继续教育服务。
重点说明:
- 1. 首次参加汶上县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经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习;
- 2. 信息采集未通过审核的学员,需根据审核意见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
- 3. 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可凭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完成信息采集,不影响继续教育学习;
- 4. 2025年新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从2026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采集提醒】
信息采集审核周期为3-5个工作日,建议学员提前完成采集,避免错过继续教育学习期!采集入口:https://ausm.mof.gov.cn/index/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
- 1.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占总学分的2/3;
- 2. 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占总学分的1/3;
- 3. 学分当年有效,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 4. 未达到学分要求的,视为当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
- 5. 完成学分后,系统自动生成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可在线打印。
公需科目说明: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汶上县公需科目学习可通过济宁市人社局指定平台完成,咨询电话:0537-12333。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结合汶上县会计工作实际,2026年度继续教育内容重点围绕以下方向设置:
- 1. 通用类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 2. 企业类学员专属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2025修订版)、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最新税收法律法规;
- 3. 行政事业单位学员专属内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山东省、济宁市出台的相关制度办法;
- 4. 社会团体学员专属内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慈善组织会计核算等相关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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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学习(主推方式)
我县统一使用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网(山财网,http://www.1k100.com)开展网络继续教育,学员需通过该平台完成注册、选课、学习、考核等全部流程。网络学习支持PC端和移动端,学习时间灵活,可随时暂停和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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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学习
中央、省、市驻汶单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可向县财政局提交面授申请,经备案审核同意后,可自行组织学员开展面授学习。面授需符合以下要求:
- ① 制定详细的面授计划和课程安排;
- ② 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授课教师;
- ③ 建立完善的考勤和考核制度;
- ④ 面授结束后15日内提交学员名单、学习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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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形式继续教育
符合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形式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
- ① 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 ② 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 ③ 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
- ④ 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 ⑤ 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登记管理
为确保继续教育学分准确登记,我县实行分类登记管理:
- 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省会计学会培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于2026年12月31日前进行统一登记;
- 参加网络学习的学员,完成规定学分后,由我县财政局在2026年1月至次年1月期间进行统一登记;
- 自行组织面授的单位,需在面授结束后向县财政局提供学员名单、面授通知、课程安排、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 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在2026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任一入口完成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
- ① 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 ② 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 ③ 济宁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登记提醒】
继续教育登记完成后,学员可登录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登记状态,如有异议请在2027年1月15日前联系县财政局核实!
五、组织实施与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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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我县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补学2023-2025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可在同期通过山财网完成学习,补学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标准:60元/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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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平台
会计学员参加网络学习,统一使用山财网(http://www.1k100.com)注册学习,汶上县指定合作网校包括:
- ①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②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
- ③ 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④ 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奥会计在线)
- ⑤ 东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⑥ 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⑦ 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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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我县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全部实行免费教育,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局承担。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补学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
团体报名优惠:3人及以上团体报名补学课程享8折优惠,5人及以上享5折优惠,企业统一组织的可开具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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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考核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将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会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
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将影响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职称评审、会计人员评优评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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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 ① 山东财经大学(山财网)客服:400-618-6755(工作日 8:30-17:30)
- ② 汶上县财政局会计科:0537—7215516(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 ③ 华文会计服务中心:13287769552(7×24小时咨询)
- ④ 在线咨询:QQ 1792786793,微信 bjr369
六、常见问题解答
| 问题类型 | 常见问题 | 解答说明 |
|---|---|---|
| 信息采集 | 没有工作单位能否采集成功? | 可以,凭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即可完成采集,不影响继续教育 |
| 采集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 根据审核意见补充完善材料,重新提交,审核周期3-5个工作日 | |
| 采集信息有误如何修改? | 登录采集系统自行修改,已审核通过的需联系财政局人工修改 | |
| 继续教育 | 继续教育不合格怎么办? | 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学至规定学分,逾期需在下一年度补学 |
| 如何查询继续教育成绩? | 登录山财网或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 |
| 能否申请开具学习发票? | 补学课程可申请开具发票,网络学习平台直接申请,面授由组织单位开具 | |
| 职称考试 | 职称报名年限不够怎么办? | 按规定需满足相应工作年限要求,年限不足无法报名,可先完成继续教育 |
| 报名不成功的原因? | 常见原因:信息采集未完成、工作年限不满足、学历不符合要求等 |
【重要声明】
华文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仅提供咨询和协办服务,不提供代学、代考等违规服务,所有继续教育学习需由学员本人完成,确保学习效果和合规性!
汶上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