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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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大兴区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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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会计继续教育
平台:北京会计信息网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3-02-15 阅读量:230125次
   2023年度大兴区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根据北京市财
政局的要求,今年大兴区会计培训采用网络教育,学员可以
到网上进行报名,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课程,如企业类,事业
类,完成90学分后参加限时考试,完成后通过今年或往年的
补考学习。
   北京大兴会计继续教育咨询中心是专业从事网上听课
和考核,帮助大家完成网上课程,完成课程后进行网上考核
,节约大家大量时间,为大家解决不方便参加教育,赢得大
家的信赖。
   北京市大兴区会计代理代办须知:我们办理继续教育
采用后付款方式,即是淘宝交易,帮助学员完成后淘宝上确认收货,这样安全可靠。完成继续教育后,大家可以网上查询核实,提供
各类会计报名咨询服务,试题讲解。
   北京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解释
   报考人员须具备会计继续教育,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或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原铁
道部颁发的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指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是指博士须出具“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双证,如未在同一年份取得,按后取得的证书时间计算;博士
不限专业;博士证书最迟年份为2023年底前取得】,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中级资格证书
2023年底前取得】,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会计继续教育证2023年底前取得】;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是指硕士须出具“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双证,如未在同一年份取得,按后取得证书的时
间计算;若只有研究生毕业证书,没有学位证书,只能降低一级学习;本科毕业须出具“毕业证书”一个证;硕士及本科均不限专业
】。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 是指5师均须满5年;证书最迟年份为硕士及本科2012年底前
取得、中级资格证书2012年底前取得;证书上有批准日期及签发日期,按批准日期(考试日期)计算】,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会
计从业资格证2014年底前取得】;
   北京市大兴区会计学会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3段4号社区学院北楼一层东侧会计学会培训部 69246760
   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 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17层 67771021
   北京市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2号 8455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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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
张工副市长赴市财政局开展工作调研
本市公办幼儿园取消双轨制收费
把握总基调 牵住“牛鼻子” 北京财政撸袖实干
市财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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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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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中小学每校每年最高享补贴100万元 今年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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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
会计考题分析

二、人大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
所谓财政基本法主要涉及财政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包括财政法的原则、财政权力的分配、政府间财政关系,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形式,重要的财政收支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都需要在财政基本法中加以规定,以体现其重要性和普适性。
《预算法》与其他法律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预算法》涉及人大和政府两个执法主体。
从预算权力划分来看,《预算法》规定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权限如下表所列示。
(一)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的职权


国务院财政部门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

编制

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执行

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报告

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提出

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二)审查、批准和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

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本级总预算草案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

中央预算

本级预算

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撤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人大常委会

监督

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中央决算

本级政府决算

撤销

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部门

单位

编制

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执行

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

监督

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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