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楚雄州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楚雄州
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驻楚中央、省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州会计继续教育管理,依法做好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云南省财政厅最新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州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26年1月1日前持有有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楚雄州辖区内会计人员,以及虽未取得证书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须按照规定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需通过补学通道补齐学分后方可进行本年度登记。
(二)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本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脱产面授和网络远程教育两种方式。会计人员可结合本人实际任意选择其中一种作为继续教育具体方式。
1. 脱产面授:由各级财政部门聘请师资,组织会计人员面对面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对应90学分)。
2. 网络远程教育培训:自2026年4月11日起,持证会计人员可登录云南财政会计行业网(http://acc.ynf.gov.cn:7001)在线购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课程,通过网络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各单位财务部门可统一收齐本单位网上缴费凭据后,在2026年5月3日至12月20日前按隶属关系到财政部门开具发票。
各县市须同步开展脱产面授教育和网络远程教育,以满足不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需求。
(三)培训内容
州级主要培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最新会计准则制度。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选择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新准则、新制度的培训。
(四)继续教育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州财政局负责全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制定和州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及继续教育信息更新登记工作。各县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信息更新登记工作。
(五)州级脱产面授培训报名事项
面授报名时间:2026年4月11日至5月2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会计人员按要求填报资料,并由单位汇总后以书面及电子版两种形式统一报送(无单位会计人员携带会计职称证书直接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地点:云南省正保会计函授学校楚雄分校(楚雄市双建路经贸巷5号),联系电话:0878-3124095。
二、继续教育信息更新登记安排
(一)脱产面授形式的信息更新登记
州级及驻楚雄市中央、省属各单位的会计人员脱产面授继续教育培训于2026年8月底前结束。请各单位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5天内收齐参训人员有效会计职称证书原件,统一交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州财政局C09号窗口办理继续教育信息更新登记。
(二)网络远程教育的信息更新登记
持有效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直接到上述窗口办理(持证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收齐后交窗口办理)。
(三)集中办理时间
州级办理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12月31日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办理时间。
特别提醒:未能提供有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或连续未参加继续教育登记的会计人员,将无法办理本年度信息登记,请务必按时完成。
三、楚雄州各区县继续教育服务指南
为方便全州会计人员就近办理继续教育相关业务,现将楚雄州各区县财政会计服务窗口信息汇总:
四、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所需《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可到楚雄州财政局网站下载。
(二)上一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能提供有效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材料(累计学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的,可补办登记手续;连续两次未参加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的,需重新通过会计继续教育相关考核。
(三)下一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时间:全州统一确定为2026年6月30日前。
(四)请具体组织实施会计继续教育的部门,狠抓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五)我局持证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云南省正保会计函授学校楚雄分校统筹安排培训。
附件:
1.《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2.《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3. 会计继续教育学习课程购买流程说明
楚雄州财政局
202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