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临沧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结合临沧市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适用对象
1. 临沧市辖区内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 临沧市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3. 2025年从省外、市外调入临沧市的会计从业人员,需按本地政策完成继续教育。
二、2026年继续教育核心要求
学分标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有效期: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仅限当年有效,不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前置条件:所有会计人员需先完成全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方可开展继续教育学习。
三、学习方式与学分认定
1. 线上网络学习:通过云南省财政厅认可的继续教育平台完成课程学习、考试,自动认定学分;
2.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当年通过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任一科目,折算90学分;
3. 学历教育: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凭合格成绩单折算对应学分;
4. 线下培训:参加临沧市财政局备案的线下会计专业培训,按学时认定学分。
四、办理时间与流程
办理周期:2026年1月1日 - 2026年12月31日;
1.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2. 选择官方认可的学习平台完成课程学习;
3. 学分自动上传至财政系统,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4. 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人员,可通过平台完成往年度补学。
五、临沧市各区县服务指引
| 区县名称 | 咨询服务方向 | 政策对接部门 |
|---|---|---|
| 临翔区 | 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调转咨询 | 临翔区财政局会计股 |
| 凤庆县 | 补学指导、职称报考咨询 | 凤庆县财政局 |
| 云县 | 继续教育学分审核、信息变更 | 云县财政局 |
| 永德县 | 会计调转、信息采集指导 | 永德县财政局 |
| 镇康县 | 继续教育学习流程指导 | 镇康县财政局 |
| 双江县 | 初级会计报考、继续教育咨询 | 双江县财政局 |
| 耿马县 | 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 | 耿马县财政局 |
| 沧源县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 | 沧源县财政局 |
六、重要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影响会计资格登记、职称考试报名、岗位聘用等事项;
2. 会计人员信息发生工作单位、学历、职称变更的,需及时在管理平台更新信息;
3. 跨省、跨市调转会计人员,需先完成调出地继续教育,再办理调转手续;
4. 学习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学分审核问题,可联系官方服务渠道获取指导。
七、合规声明
本平台仅提供临沧市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职称报考的咨询指导服务,非财政官方平台;所有业务结果以当地财政部门审核为准,平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组织考试、不伪造学分、不作出任何效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