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乌鲁木齐市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乌政办〔2025〕69号),为全面推进财政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结合乌鲁木齐市会计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
乌鲁木齐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界面
一、以政务公开促稳定,夯实会计行业发展基础
1.宣传财政部门树立总目标意识和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等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乌鲁木齐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考试、信息采集等民生服务事项,确保各项会计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处室:政治处牵头,法制税政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团支部、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推动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预期引导,保障会计行业政策透明
2.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重点解读与会计行业相关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包括会计继续教育补贴、职称考试经费保障、会计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等,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责任处室:国库处牵头,预算处、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按月公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3.围绕上级财政部门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梳理针对乌鲁木齐市会计服务机构、小微企业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相关门户网站中集中发布、主动推送、加强宣讲,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责任处室:法制税政处牵头,国库处、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4.集中展示、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重点明确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费、继续教育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切实减轻乌鲁木齐市会计从业人员负担。
责任处室:非税收入管理处、会计处。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5.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重点公开涉及会计核算、财务监管、审计服务等方面的PPP项目,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责任处室:涉外处、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四)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规范会计核算
6.定期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公开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务审计结果、内控体系建设等内容,强化国有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责任处室:企业处、会计处。
公开频次:按月公开。
(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优化会计服务
7.1加大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重点解读增值税改革对乌鲁木齐市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密切跟踪企业对增值税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责任处室:法制税政处牵头,预算处、国库处、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7.2根据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重点公开债务管理中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风险防控等内容,提升政府债务管理的会计监督水平。
责任处室:涉外处牵头,预算处、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7.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督促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重点公开与会计工作相关的预算科目、经费使用标准、会计核算规范等内容,提升预决算公开的会计专业性。
责任处室:预算处、国库处、办公室牵头,企业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执行本级人大和财政部门批复时限及公开时限要求。
7.4在落实惠农政策中实行“三结合”工作方式,对于具备工作条件的,逐步向涉及城镇居民的惠民政策拓展。重点开展2026年乌鲁木齐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职称考试考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规定、公告通知、办理指南、热点解读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确保会计监管公开透明。
责任处室:预算处、会计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处、政府采购办、监督检查局按各自职责牵头,乡镇财政管理局、各支出处室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六)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强化会计监督
8.向社会公示化解过剩产能相关奖补资金分配情况,重点公开资金分配中的会计审核、资金使用的会计监督等内容,确保奖补资金规范使用。
责任处室:经济建设处牵头,企业处、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七)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优化会计服务
9.梳理有关财政扶持政策措施、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安排拨付情况,重点公开扶贫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监管要求,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责任处室:乡镇财政管理局、社会保障处、会计处。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八)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强化会计风控
10.密切关注政府债务方面舆情,科学回应,重点公开债务风险管理中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预警机制建设等内容,提升会计在金融风险防控中的作用。
责任处室:涉外处牵头,预算处、会计处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三、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提升会计服务水平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1.1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公开,并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重点围绕会计继续教育、职称考试、信息采集等民生服务事项,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确保会计服务事项公开全覆盖。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治处、会计处。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11.2做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会计行业相关内容,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会计处及各有关处室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会计服务渠道
12.切实履行对门户网站、业务网站的监管责任,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重点优化乌鲁木齐市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服务功能,提升会计继续教育线上学习、职称考试线上报名、信息采集线上办理的便捷性,做好日常监测和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府采购办、财政职业会计学校、会计处。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会计信息需求
13.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会计信息需求,重点规范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查询、职称考试成绩复核、信息采集结果查询等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明示工作渠道,规范答复形式,确保内容严谨准确。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会计处及各有关处室配合。
公开频次:即时公开。
四、2026年乌鲁木齐市会计继续教育专项工作要求
结合本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针对2026年乌鲁木齐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特提出以下专项要求:
1.覆盖范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均需参加202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2.学习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90学分的学习内容,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一门课程学习完毕,组织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3.时间安排:2026年乌鲁木齐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未完成学习的人员将影响其会计资格证书有效性、职称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审核等事项。
4.学习方式:支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线上学习通过乌鲁木齐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下学习由财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5.审核确认:乌鲁木齐地区网络继续教育学分实行电子化登记。继续教育学分自动导入学员“继续教育记录”,学员可在考试合格后第二天自行查询。
华文乌鲁木齐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核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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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决会计继续教育、职称考试、信息采集等各类问题
6.增值服务:(1)学员在同一网校完成90学分继续教育考试通过后,继续为学员开放学习平台,学员可免费参加其他继续教育课程学习;(2)为在网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乌鲁木齐从业人员参加网校职称学习费用给予40%的让利,即在网校现有价格基础上,给予6折优惠。
7.区县服务:针对乌鲁木齐市各区县会计人员分布特点,建立分片包干服务机制,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均设立专门的继续教育服务点,方便当地会计人员就近办理相关业务。
五、工作要求
本工作方案及责任分解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乌鲁木齐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各责任处室严格按内容要求、规定频次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内容必须经分管局领导审查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牵头,定期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及工作效果,并将会计继续教育、职称考试、信息采集等民生服务事项的公开情况纳入本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会计服务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提升乌鲁木齐市会计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会计服务工作,华文乌鲁木齐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作为我市专业的会计服务机构,将充分发挥其服务优势,为全市会计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继续教育、职称考试报名、信息采集等一站式服务,解决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助力乌鲁木齐市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