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闽财监[2019]3号)文件要求,2024年4月10日至4月25日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局组织人员对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2024年和2024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检查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检查组将优先受理证件充分、事实清楚的实名书面举报。
电子邮箱:smczjdk@126.com
举报电话:8224134
举报材料送达地点:三明市财政局监督科
邮编:365000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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