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进入常态化阶段,但仍有大量会计人员对采集条件、属地原则、与继续教育/职称考试的关联存在疑问。本文结合山东省财政厅最新政策(鲁财会〔2025〕12号),为大家系统梳理信息采集的核心要点,帮助会计人员精准判断自身是否需要采集,避免因未采集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一、2026年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精准判断)
根据鲁财会〔2025〕12号文件,2026年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为以下两类人员,两类人员需同时满足属地原则:
第一类: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指持有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无论证书是在山东省内还是省外取得,只要满足属地原则,均需在山东省进行信息采集。
注意:山东省内高校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生可以参加采集,采集时按学校所在地采集并上传学生证,但因在校生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且不计算工作年限,建议等毕业后再采集,避免后续信息变更频繁。
第二类: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指虽然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在山东省内单位(或户籍/居住地在山东省内的无单位人员)从事以下会计工作的人员:
- 出纳岗位工作人员
- 稽核岗位工作人员
-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人员
-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人员
-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人员
-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人员
- 会计监督人员
-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 其他会计工作相关岗位人员
特殊岗位说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属于必须采集信息的对象,无论是否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不在采集范围的人员
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在采集范围,包括:
- 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 仅持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等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 从事统计、审计、财务管理等非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
- 山东省内高校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生
二、2026年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属地原则(核心要求)
本次信息采集完全按属地原则进行,与会计初、中、高、正高证书的取得(颁发)地无关,具体要求如下:
-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单位在山东省内但派往外省工作的需按单位所在地采集。
-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采集(需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
- 山东省内高校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地采集(需提供学生证)。
三、2026年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流程(图文简化版)
第一步:注册账号
访问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官网或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基本信息,设置登录密码,完成账号注册。
第二步:填写个人信息
登录账号后,进入信息采集页面,如实填写以下信息:
-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
- 学历信息(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
- 工作信息(工作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会计岗位、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
- 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如有,需填写资格级别、取得时间、证书编号等)
注意:从事会计工作时间需如实填写,会计中高级考试需要的会计工作年限以此次采集为准,在岗的将自动累加会计工作年限,不在岗的不再累加。
第三步:上传证明材料
根据系统提示,上传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所有材料需清晰、完整、无遮挡):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尺寸:1寸或2寸,格式:JPG/PNG,大小:不超过200KB)
- 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如有)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照片(如有)
- 工作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会计岗位)
- 户口本或居住证(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
- 学生证(山东省内高校在校生需提供)
第四步:提交审核
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材料后,仔细核对无误,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后,信息将无法修改,请务必仔细检查。
第五步:查看审核结果
提交后,等待财政部门审核(一般为3-5个工作日,高峰期可能延长至7个工作日)。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如审核未通过,根据提示修改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信息采集完成。
四、2026年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1. 上次信息采集(几年前)是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为条件的,和本次采集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上次信息采集和本次采集是两个独立的工程,参加过上次信息采集的,只要在本次采集范围内,仍需重新采集。
2. 信息采集完成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信息采集完成后,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如工作单位变动、学历提升、职称变动、会计岗位变更等),应及时登录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更新。部分信息变更可能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后才能生效。建议每年至少检查一次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跨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一般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采集。跨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如已在原所在地完成过信息采集,需办理信息调转手续,将信息转移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具体调转流程可咨询两地会计管理部门。
4. 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会提示未通过原因。会计人员应根据提示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或补充证明材料,重新提交审核。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拨打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建议修改后尽快重新提交,以免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5. 2026年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截止时间吗?
2026年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常态化管理,无固定截止时间,但建议符合采集条件的人员尽快完成采集,以免影响后续的会计继续教育、职称考试等业务办理。
五、2026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信息采集的关联
根据鲁财会〔2025〕12号文件,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参加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2026年度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 继续教育对象: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山东省会计人员。
- 学习时间要求:2026年度继续教育原则上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将影响会计资格证书效力及后续职称评审。
-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涵盖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等;专业科目涵盖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等专业知识。
- 学分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 学习形式: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等。
- 合作网校:山东省财政厅认可的合作网校包括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
公需科目说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会计人员需登录当地人社局指定平台学习。
六、2026年山东会计人员职称考试与信息采集的关联
根据鲁财会〔2025〕12号文件,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报名参加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初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中高级考试需要的会计工作年限以此次采集为准,在岗的将自动累加会计工作年限,不在岗的不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