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牡丹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指南
一、2026年牡丹江市会计继续教育政策要求
根据牡丹江市财政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市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学分要求: 全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即60学分),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习对象:
- 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证书的人员
-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出纳、会计、财务管理等岗位)
-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拟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补学规则: 会计人员因故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可在2026年补学2021-2025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补学学分要求按对应年度政策执行(2021-2023年度为24学分,2024-2025年度为90学分)。
二、牡丹江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入口及操作流程
2026年牡丹江市财政局继续与中华会计网校合作,为全市会计人员提供线上继续教育学习服务。官方指定学习入口如下:
学习操作流程:
- 账号注册/登录: 使用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已注册学员直接登录系统
- 信息完善: 补充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单位、会计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
- 课程选购: 根据自身级别(初级/中级/高级)选择对应课程,确保专业科目学分≥60分
- 在线学习: 完成课程视频学习,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时长
- 在线考试: 完成规定学分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 成绩查询: 考试合格后可在系统中查询并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三、牡丹江市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联系方式
会计人员在继续教育学习、信息采集、职称报名等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所在区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
| 地区 | 咨询电话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
| 牡丹江市本级 | 0453-6221851 | 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317号 |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
| 绥芬河市 | 0453-3927684 | 绥芬河市迎新街57号财政局416室 |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
| 海林市 | 0453-7119156 | 海林市河西路38号财政局405室 |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
| 宁安市 | 0453-7699151 | 宁安市闻天街81号财政局202室 |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
| 穆棱市 | 0453-3126234、18845395888 | 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108号财政局 |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
| 林口县 | 0453-3534539 | 林口县迎宾路476号财政局202室 |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
| 东宁市 | 0453-5821042 | 东宁市河北新区财政局109室 |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
四、公需科目学习相关说明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公需科目学习渠道:
- 牡丹江市人社局指定的线上学习平台
- 各区县人社局组织的线下培训
- 经人社部门认可的其他学习形式
公需科目学分将自动对接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无需手动申报。如对公需科目学分有异议,可联系牡丹江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科咨询。
五、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
信息采集是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职称考试、职称评审的前提条件,以下是牡丹江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
可以。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可在信息采集系统中选择"无单位"选项,填写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信息,同样可以完成采集。
牡丹江市财政局审核时限为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提示,审核不通过的会注明原因,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会计人员如发生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变动,应及时登录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准确。
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事项,请务必及时完成。
六、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牡丹江市会计继续教育课程费用根据学习年度和课程类型有所不同:2026年度专业科目课程费用为90元/人,补学2021-2023年度课程费用为30元/年,2024-2025年度为90元/年。公需科目学习免费。
继续教育在线考试允许补考3次,3次均不合格的,需重新学习对应课程后再次参加考试。
可通过牡丹江市会计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查询历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影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员信用档案记录等,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有。3人及以上团体报名可享受8折优惠,5人及以上可享受5折优惠,具体可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办理。
七、发票申请流程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课程购买后,可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流程如下:
- 登录学习平台,进入"我的订单"页面
- 选择需要开票的订单,点击"申请发票"
- 填写发票抬头、税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 提交申请,发票将在3-5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邮寄
发票内容统一为"培训费",开票主体为对应的继续教育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