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5号)等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本次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确定检查对象,覆盖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无为市、南陵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会计记账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一)会计记账机构(6家)
芜湖坤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市道德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富能士财税顾问有限公司、芜湖卓越英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市佳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芜湖精诚工商财税代理有限公司。
(二)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17家)
市法信公证处、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芜湖市第三中学、芜湖市第十二中学、芜湖广播电视大学、汤沟中学、沈巷中学、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监察支队、市园林管理处、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林业技术中心、市水务局排灌站、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
二、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2026年1月至5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会计记账机构:根据《会计记账管理办法》,检查单位会计记账资格是否完备、会计记账业务是否合法合规,自身会计信息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有无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是否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财政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账表不一致、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国有企业:检查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财税政策,有无偷逃税款、使用假发票和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要求
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检查将于2026年6月15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四、举报与监督方式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孙云雷
电 话:0553-3122146
邮 箱:2534296809@qq.com
五、芜湖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提升全市会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同时,芜湖市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无为市、南陵县的会计人员需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可通过安徽会计管理平台在线学习,支持补学往年课程。如对继续教育学习安排、信息采集流程、跨省调转等有疑问,可联系华文教育咨询中心获取专业指导。咨询电话:13287769552。
芜湖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