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市会计继续教育公需课官方政策对照表

数据来源:各省财政厅、人社厅2026年官方公开通知 | 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省份/地区 官方学习平台名称 学习时间 公需课学分 往年补学 需先信息采集
北京市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3年可补 是
山东省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5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天津市 天津会计之家 4月15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河北省 河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山西省 山西省会计之星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5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辽宁省 辽宁会计网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3年可补 是
吉林省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上海市 上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3年可补 是
江苏省 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浙江省 浙江会计之家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安徽省 安徽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福建省 福建会计信息网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江西省 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河南省 河南会计管理系统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湖北省 湖北会计之窗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湖南省 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广东省 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3年可补 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海南省 海南省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重庆市 重庆会计之家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四川省 四川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贵州省 贵州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云南省 云南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西藏自治区 西藏会计管理平台 以官方通知为准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陕西省 陕西会计网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近2年可补 是
甘肃省 甘肃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青海省 青海会计管理平台 以官方通知为准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以官方通知为准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会计管理平台 4月1日-12月31日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兵团会计管理平台 以官方通知为准 30学分 部分年度可补 是

备注:年度继续教育总学分不低于90学分,其中专业课不少于60学分,公需课占比约1/3。各平台入口均为官方公开地址。

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难题 一站式解决

针对会计人员遇到的实际困难,提供合规咨询与操作指导,助您顺利完成继续教育。

信息采集遇阻?

常见问题:照片审核不通过、学历验证失败、无法提供工作证明、跨省信息未调转。
服务支持:采集流程一对一指导、材料规范校验、无工作证明合规方案、跨省调转全程协助。

往年学分漏学?

常见问题:往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不足影响职称报名、不清楚本省补学规则。
服务支持:补学政策精准解读、可补年度快速查询、补学流程步骤指导、职称报名学分审核方案。

职称报名受阻?

常见问题:继续教育年限不足、学分记录查不到、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
服务支持:初/中/高级职称报名条件核查、继续教育学分认定、报名材料规范指导。

跨省工作调转?

常见问题:会计信息跨省调转流程复杂、原省份学分不被认可、新省份无法报名学习。
服务支持:调转政策解读、线上操作指引、学分衔接确认。

会计职称报名与评审入口速查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

全国统一报名入口,每年1月开放报名。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

需满足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年限同步审核。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高级会计师评审

评审需近3-5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提前规划学分。

全国会计人员管理平台 →

政策依据·官方规范

本页面所有信息均依据以下官方文件整理,确保合规准确:

  •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官方通知

补充说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执行标准以当地财政部门官方要求为准。

会计继续教育公需课高频问题解答

问:会计继续教育公需课每年需要多少学分?
答:根据全国统一规定,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课一般为30学分,专业课不少于60学分。部分省份学分要求略有差异,以当地财政厅正式通知为准。
问:往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
答:多数省份支持补学近2-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部分省份补学窗口有明确时间限制。更早年度是否可补需以当地财政部门政策为准,建议尽早完成补学,避免影响职称评审与资格认定。
问:不做会计信息采集可以学公需课吗?
答:大部分省份要求会计人员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开通继续教育学习权限并登记学分。未完成信息采集的学习记录可能无法同步至财政管理系统,影响最终学分认定。
问:公需课和专业课有什么区别?
答:公需课主要学习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等公共通用知识;专业课学习会计准则、行业制度、实务技能等专业知识。两类课程学分共同计入年度继续教育总学分。
问:会计继续教育不完成有什么影响?
答: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将影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部分地区将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会计人员信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