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湘财会函〔2025〕6号

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持续提升我省会计行业规范化水平,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报备工作及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核心要求

(一)报备范围

截止2026年12月31日在我省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其中湖南省内各市州、各区县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额外向属地财政局会计科提交属地化补充报备材料。

(二)报备方式与所需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基本信息报备采取网上报备和书面报备相结合,以网上报备为主、书面报备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省内各市州事务所需在省级报备基础上,向所在区县财政局提交纸质材料副本1份。

1、书面报备材料

(1)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网上报备和书面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由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章;省内事务所需额外注明本所服务的本地企业数量、继续教育协办规模等属地信息;

(2)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告附件应含2026年末资产负债表、2026年度利润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明细表(附表3)、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支出明细表(附表4);

(3)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26年1月1日至报备日);

(4)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之间一体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省内总分所需重点说明跨区域服务的标准化流程;

(5)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接受检查、被处罚情况(含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以及由于执行业务涉及法律诉讼情况说明。

可能涉及整合合并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相互出具审计报告。以上材料涉及签章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含特殊普通合伙所)由首席合伙人签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由主任会计师签章。

2、网上报备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基本情况表(附表1);省内事务所需补充填写属地服务覆盖区域、本地从业人员数量等字段;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明细表(附表3);

(4)会计师事务所支出明细表(附表4);

(5)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境外(含港澳台及外国)审计业务情况表(附表5)和非审计业务情况表(附表6)。

(三)报备时间和地址

网上报备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5月31日。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此时间内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mof.gov.cn)及时报备。其中省内事务所网上报备完成后,需在2026年5月20日前向属地财政局会计处提交网上报备回执单。

会计师事务所忘记登录密码的,书面申请修改密码,申请材料中须写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证书编号、申请修改的新密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由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字盖章后,送交省财政厅会计处修改密码;省内事务所可通过属地会计信息网提交密码重置线上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书面报备材料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送交省财政厅会计处,省内各区县事务所可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对应区县财政局。

二、2026年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安排

(一)继续教育覆盖范围

2026年湖南省需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包括: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覆盖全省14个市州及所有区县,无工作单位的湖南户籍或常住会计人员可通过华文湖南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办理属地化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全程协助。

(二)分级别继续教育内容与要求

1、初级会计继续教育

2026年湖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习内容聚焦基础会计实务、小微企业财税处理、湖南本地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等,贴合湖南中小企业会计岗位需求。学习方式支持线上学习和线下面授,线上学习完成后成绩单自动录入湖南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无需线下提交。

长沙、株洲、湘潭等市州初级会计人员可额外选修“湖南自贸区企业会计实务”特色课程,计入专业学分;县域会计人员可选修“乡村振兴财税政策”特色课程,满足本地化岗位需求。

2、中级会计继续教育

中级会计继续教育总学分同样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占比不低于70%。核心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更新、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湖南重点产业财税规划等,针对湖南上市公司、大型企业会计主管岗位设计。学习过程中需完成1次线上案例分析作业(结合湖南本地企业真实案例),作业成绩计入继续教育考核。

中级会计人员若2026年参与湖南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才培养计划”线下培训,可凭培训证明抵扣最高30学分;参与会计职称考试单科通过的,可抵扣当年度全部继续教育学分。

3、高级会计继续教育

高级会计继续教育侧重战略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湖南产业经济与财税筹划等高端内容,总学分90学分以上,其中前沿财税政策解读类课程不少于20学分。学习方式以线下专题研讨为主,线上课程为辅,需完成1篇结合湖南本地企业的财税分析报告(3000字以上),经湖南省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继续教育。

湖南省高级会计人员可优先参与省财政厅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交流”活动,活动参与时长可全额抵扣继续教育学分。

三、湖南省会计人员调转协助办理专属服务

针对湖南省内跨市州、跨省会计人员调转需求,平台提供全程调转流程协助服务,覆盖省内长沙、衡阳、岳阳等所有区域。服务内容包含调转材料梳理、线上填报指导、属地对接跟进,全程无需本人反复奔波。省内调转业务3-5个工作日完成流程咨询指导,跨省调转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调转政策执行,精准匹配接收地财政局要求,避免材料错误、流程延误等问题。该服务专为湖南会计人员定制,解决调转过程中材料准备不规范、系统操作不熟悉、属地政策不明确等核心难题,实现调转业务便捷办理。

四、湖南省高级/副高会计师评审指导服务

平台为湖南省高级、副高级会计师提供专属评审指导服务,结合湖南省财政厅、人社厅评审标准,提供评审材料梳理、业绩报告撰写指导、继续教育学分核验、申报流程全程跟进等一站式协助。针对湖南各市州评审差异化要求,定制专属申报方案,重点指导工作业绩总结、论文发表方向、继续教育学分合规性等核心环节。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区县,已成功为数千名湖南会计人员提供评审咨询指导,精准匹配湖南省副高会计师评审政策要求,助力会计人员顺利完成申报流程。

(三)全省报名与补学安排

2026年湖南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补学窗口期为202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仅针对2024-2025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2026年继续教育的人员,将影响2027年会计职称报考、信息采集审核、会计岗位聘用等事项;已离职或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可通过华文湖南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办理补学全程协助,全程无需本人到场,材料审核通过后1-3个工作日完成学分登记咨询。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报备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配备专门工作团队保质保量地做好2026年度报备工作。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应当对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报备相关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省财政厅将予以通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设立条件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只提交书面资料未完成网上报备,或仅完成网上报备未提交书面资料的,均视为未报备。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合伙人)、分所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须在提交年度报备材料的同时,提供相关变更备案材料。具体可查阅湖南会计信息网(www.acc.hnczt.gov.cn)“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专栏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备案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一经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设立条件,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湖南省内会计师事务所需额外配合属地财政局完成“本地服务企业台账”填报,台账需包含服务企业的所属行业、注册地址、财税服务内容等信息,作为属地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各区县财政局工作要求

各市州财政局负责督促本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报备和统计分析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报备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报备信息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汇总分析,形成本地区的行业管理综合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同意后,于2026年6月5日之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湖南省各区县财政局需在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事务所报备材料初审,重点核查属地补充信息的真实性;同时需完成2026年上半年会计继续教育进度统计,对未完成学习的人员进行电话提醒,确保年底前完成率不低于95%。

六、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会计人员专属服务

针对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岳阳片区、郴州片区会计人员,平台提供专属继续教育咨询服务与政策解读。自贸区会计人员可享受专属课程学习指导、学分快速登记咨询、信息采集优先跟进等特色服务,课程内容聚焦自贸区跨境财税、离岸贸易会计处理、外汇结算实务等专属内容。同时为自贸区企业会计人员提供职称报考、副高评审、人员调转的一站式协助,贴合自贸区会计工作特殊需求。该服务是湖南省会计服务的特色板块,仅面向湖南自贸区范围内会计人员开放,精准匹配自贸区财税政策与监管要求。

七、服务保障与联系方式

本通知涉及的相关附表可以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mof.gov.cn)、财政部会计司网(kjs.mof.gov.cn)和湖南会计信息网(www.acc.hnczt.gov.cn)下载。

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王国玺

联系电话:0731-85165157(带传真)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53117

华文湖南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3287769552(同微信)、18300360359

服务专员QQ:1792786793

微信:bjr369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报备工作附表;2.2026年湖南省会计继续教育实施细则;3.湖南省会计人员补学操作指南。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3月9日

2026年度继续教育倒计时

逾期将影响职称报考/信息采集

咨询服务:13287769552(同微信)

湖南会计常见问题

  • Q1:无工作单位能在湖南办理继续教育吗?

    A1:可以的!无工作单位的湖南户籍或持有湖南居住证的会计人员,可通过华文湖南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办理信息采集,完成采集后即可正常参加继续教育,全程线上办理无需到场。

  • Q2:2024-2025年未完成继续教育怎么补学?

    A2:2026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2024-2025年补学全程指导,携带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如有)按流程办理,或通过平台全程协办,补学学分登记后可在湖南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查询。

  • Q3:初级/中级/高级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一样吗?

    A3:总学分均不少于90学分,但专业科目占比不同:初级不低于60学分,中级不低于70学分,高级不低于80学分,且高级需额外完成专题报告或线下研讨。

  • Q4:会计人员调转可以提供协助吗?

    A4:可以!平台提供湖南省内及跨省会计人员调转全程协助,包含材料梳理、系统填报指导、属地对接跟进,解决调转全流程问题。

  • Q5:副高会计师评审有专业指导服务吗?

    A5:有!平台为湖南会计人员提供副高评审专属指导,结合省内评审标准,提供材料梳理、申报流程跟进、业绩报告撰写指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