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建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分类及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C证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必备资质,主要分为三大类别,不同类别对应不同从业场景,继续教育要求各有侧重,具体如下:
- C1证(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中负责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施工机械等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需重点学习《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范》等专项内容,需完成24学时专项课程学习,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16学时,考核侧重机械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实操知识。
- C2证(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中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等土建施工环节安全管理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核心内容涵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总学时24学时,专业课程占比不低于70%,考核重点为土建施工全流程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
- C3证(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中负责多专业交叉施工、施工现场综合安全管理的专职人员,涵盖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多个领域。继续教育需兼顾机械安全、土建安全、临时用电等多领域知识,总学时24学时,课程设置涵盖综合安全管理规范、应急处置预案编制等,考核侧重综合安全管理能力与跨场景风险应对。
补充说明:各类别C证继续教育均需通过官方指定线上平台完成学习与考核,考核合格后生成继续教育证明,作为证书延期、年审的核心依据。我们可针对不同类别提供专属协助服务,全程指导完成课程学习与考核流程。
1.2 哪些人员必须参加C证继续教育?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各省市住建部门要求,以下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C证继续教育:
- 已取得C证(含C1、C2、C3类),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C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需办理证书延期的持证人;
- 近3年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证书处于“待审核”状态的持证人;
- 建筑施工企业新聘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C证但需补充最新政策、规范知识的人员;
- 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需转换C证类别(如从C2证转为C3证)的持证人,需参加对应类别专项继续教育。
重要提醒: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其C证将被标注为“失效”,无法作为企业合规经营的资质证明,同时影响个人从业资格与职业发展,企业也将面临相关监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