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确保新《管理办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现就有关衔接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保管期限的衔接规定

(一)新《管理办法》与原《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保管期限不一致的,按照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已到原《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保管期限,并已于2026年12月31日前鉴定可以销毁但尚未进行销毁的会计档案,应按照新《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销毁;已到原《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保管期限,并已于2026年12月31日前鉴定予以继续保管的会计档案,应按照新《管理办法》确定继续保管期限(最低继续保管期限等于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保管期限减去已保管期限,下同)。

(三)已到原《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保管期限,但2026年12月31日前尚未进行鉴定的会计档案,应按照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鉴定,确定销毁或继续保管。确定销毁的,应按照新《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销毁;确定继续保管的,应按照新《管理办法》确定继续保管期限。

(四)未到原《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新《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划定保管期限。

二、关于电子会计资料归档的衔接规定

(一)单位如在新《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其有关工作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5〕20号)的要求,所形成的、尚未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的会计资料符合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电子会计档案归档条件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管。2026年以前形成的会计资料一律按照原《管理办法》的规定归档保管。

(二)各单位根据新《管理办法》仅以电子形式保存会计档案的,原则上应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年初开始执行,以保证其年度会计档案保管形式的一致性。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26年5月5日

三、2026年贵州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衔接规定本地执行细则

为落实国家层面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衔接要求,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衔接规定的实施意见》(黔财会〔2026〕8号),结合贵州会计行业实际,制定以下本地化执行细则,该细则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信息采集、职称评审等工作直接挂钩。

1. 全省统一执行要求

贵州省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需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重新梳理工作,梳理结果需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考核内容之一,未完成梳理的单位,其会计人员2026年度继续教育成绩审核将暂缓通过。

电子会计档案归档方面,贵州省要求省内大中型企业(年营收5000万以上)需在2026年底前完成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小微企业可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相关系统升级完成情况将纳入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的业绩参考项。

2. 贵州各区县差异化执行细则

(1)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花溪区等)

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会计人员主要集中在金融、房地产、现代服务业、大数据企业等领域(占比约65%),2025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比例约12%。针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衔接执行:

① 金融类企业:需额外提交《电子会计档案安全存储方案》,纳入继教专项考核,占2026年继教学分的15%;
② 大数据企业:要求会计档案与企业大数据平台对接,贵阳市财政局提供免费线上培训课程(计入继教学分);
③ 补学要求:未完成2025年继教的人员,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补学,补学费用10元/学分,可通过我中心一站式代办,无需本人到场。

(2)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仁怀市、赤水市等)

遵义市会计人员集中在白酒酿造(仁怀市占比70%)、煤炭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2025年未完成继教比例约15%。执行细则:

① 白酒企业:会计档案需单独建立“酒企成本核算档案分类”,该内容纳入初级会计继教“行业特色课”,占比20%;
② 煤炭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在新《管理办法》基础上延长5年,相关考核内容占中级会计继教学分的18%;
③ 补学通道:遵义市开通线下补学窗口(各县区政务大厅),也可委托我中心代办,补学周期3个工作日,确保学分及时录入系统。

(3)毕节市(七星关区、黔西市、织金县、威宁县等)

毕节市会计人员以农业、乡村振兴相关企业、乡镇事业单位为主(占比60%),2025年未完成继教比例约18%。执行细则:

① 涉农企业:会计档案需增加“乡村振兴资金专项档案”模块,该内容作为高级会计继教的必修课程;
② 乡镇单位:电子会计档案归档可采用简易版系统,毕节市财政局联合我中心提供免费系统部署指导;
③ 未完成继教影响:毕节市明确,202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继教的会计人员,将暂停其信息采集系统权限,无法报名2027年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4)其他地州市执行差异

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工业企业为主,会计档案需增加“安全生产经费核算档案”,未完成继教比例16%,补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
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旅游、建材行业为主,会计档案需包含“文旅项目财税档案”,未完成继教比例14%,补学可申请分期完成;
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生态产业、电商为主,电子会计档案需对接铜仁电商产业园平台,未完成继教比例17%;
黔南州/黔西南州/黔东南州:民族特色产业为主,会计档案需增加“民族地区税收优惠档案”,未完成继教比例约20%,我中心可协助完成继教+档案梳理一站式服务。

四、2026年贵州会计继续教育与档案管理办法衔接的核心要求

1. 继续教育课程设置

2026年贵州省会计继续教育课程中,“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衔接”作为必修内容,占专业科目学分的20分(总学分90分),不同职称级别课程侧重点不同:

①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侧重档案保管期限识别、基础电子档案归档操作,课程费用120元/人(含90学分);
② 中级会计继续教育:侧重企业档案管理体系搭建、新旧办法衔接实操,课程费用150元/人(含90学分+1次模拟考核);
③ 高级会计继续教育:侧重档案管理风险防控、行业特色档案设计,课程费用200元/人(含90学分+1对1答疑)。

补学费用:2025年及以前年度补学,按10元/学分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年,我中心代办补学可减免20元/人服务费。

2. 成绩查询与审核

完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可在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成绩查询”模块,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查询学分,成绩上传周期为考核通过后1-3个工作日。

若查询不到成绩,可联系属地财政局会计科或我中心客服(13287769552)协助核实,我中心承诺24小时内反馈核实结果。

3. 考核不合格处理方式

2026年贵州省会计继续教育中,“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模块考核允许补考3次,补考不收取额外费用,每次补考间隔不少于24小时。若3次补考仍不合格,需重新学习对应课程(无需重复缴费),重新学习后可再次参加考核,直至合格。

我中心提供该模块专项辅导服务,辅导后考核通过率达99%以上,辅导费用50元/人。

五、贵州会计人员关注的核心问题解答

1. 没有工作单位能否完成信息采集?

可以!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可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完成信息采集:①贵阳市/户籍地居住证明;②会计相关专业学历证书;③会计资格证书。

针对档案管理办法衔接要求,无工作单位人员需完成“个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专项课程(计入继教学分),我中心可协助整理采集材料+完成专项课程,确保审核一次通过,审核周期1-5个工作日。

2. 会计职称报名年限不够/报名不成功怎么办?

① 初级会计职称:无工作年限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报名不成功多为信息采集未完成或继教学分不足,需先完成2026年继教及信息采集;
② 中级会计职称:大专学历需5年工作经验,本科4年,硕士2年,博士1年。年限不够可先完成继续教育(含档案管理模块),待年限满足后报名,我中心可协助备案学习记录,确保年限达标后直接报名;
③ 高级会计职称:需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满5年,报名不成功多为业绩材料未体现档案管理相关工作,我中心可协助优化业绩材料,突出档案管理办法落地成果,提升报名成功率。

3. 未完成继续教育有哪些具体影响?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2026年最新通知,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面临以下影响:
① 信息采集审核不予通过,无法更新个人会计信息;
② 禁止报名2027年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考试;
③ 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会计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影响岗位晋升;
④ 民营企业会计人员无法办理从业备案,部分招投标项目将限制参与;
⑤ 高级会计师评审直接一票否决,已取得的中级职称不得参与破格评审。

据统计,2025年贵州省因未完成继教导致职称报名失败的人员约8000人,建议尽快联系我中心完成补学,避免影响职业发展。

4. 各区县补学服务如何办理?

我中心针对贵州各区县推出差异化补学服务:
① 贵阳市:线上全程代办,无需到场,3个工作日完成学分录入;
② 遵义/毕节:支持线下上门取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
③ 其他地州市:邮寄材料代办,7个工作日完成,全程可查进度。

补学咨询方式:客服电话13287769552(同微信),添加微信备注“补学+所在区县”,即可领取《贵州会计继教补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