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政策解读与学习指南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年度工作部署,2026年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已全面启动。本指南整合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临沂、日照等16地市最新通知,为全省会计人员提供一站式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
一、继续教育适用人员范围
2026年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面向以下人员: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会计人员;在鲁从事会计工作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证书的人员;以及在鲁高校取得会计相关证书的在校大学生。
特别说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参加继续教育的前置条件。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法登记继续教育学分,请务必先完成信息采集。
二、2026年度学分构成与要求
山东省财政厅统一规定,202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实行90学分管理制度,全年累计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涵盖会计准则、财税新政、财务信息化、税务实操、内部控制等课程;公需科目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应用等。
三、山东省16地市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全省统一学习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办当年学分。以下为部分地市具体安排:
| 地市 | 学习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学习方式 | 状态 |
|---|---|---|---|---|
| 济南市 | 2026年4月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网络+面授 | 进行中 |
| 青岛市 | 2026年4月10日 | 2026年12月31日 | 网络+面授 | 进行中 |
| 烟台市 | 2026年4月15日 | 2026年12月31日 | 网络为主 | 进行中 |
| 潍坊市 | 2026年4月8日 | 2026年12月31日 | 网络+面授 | 进行中 |
| 淄博市 | 2026年4月20日 | 2026年12月31日 | 网络为主 | 即将开始 |
| 临沂市 | 2026年4月18日 | 2026年12月31日 | 网络+面授 | 即将开始 |
四、继续教育办理流程(四步完成)
核对个人档案
报名课程
专业课+公需课
打印合格证明
学习完成后,学分由继续教育平台自动同步至财政会计管理系统,会计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并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如单位发生变更,需及时提供单位证明进行信息变更。
五、学习形式与学分抵扣
2026年山东会计继续教育以网络学习为主,面授学习为辅。网络学习可通过省内财政继续教育平台在线完成;面授学习由各地市财政局统一组织线下培训。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学分抵扣: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参加省级以上财税部门组织的培训;在公开学术期刊发表会计相关论文等。抵扣后无需重复学习。
六、往年补学与常见问题说明
针对部分会计人员往年继续教育未完成的情况,山东省各地财政局支持往年继续教育补学。补学完成后,学分将补录至对应年度档案,不会影响证书正常使用和后续业务办理。建议存在未完成年度的会计人员尽快安排补学。
会计人员如有继续教育政策疑问、学习流程困惑或信息采集难题,可通过平台咨询通道获取专业指导。
山东省各地市财政局 | 2026年9月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