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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培训相关说明

针对人群:本系统适合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参加2022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认可会计人员通过本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和结果。

学习时间:课程开通后需在90天内完成。若未按规定完成学习、考试则需重新购买。2022年培训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交费方式:学员需通过网上支付或微信支付开通继续教育课程。继续教育费用30元/年。

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习满90学分(1080分钟 1学时=45分钟)后参加网上考试。

审核验证: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通过“会计从业管理”或“会计监督”栏目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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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包头市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台:华文会计教育服务中心 来源:内蒙古会计网 时间:2023年2月16日 阅读量:97685次

包财办[2019]368号

包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包头市财政局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包头市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包头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印发
包头市财政局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19]1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87号)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财政部门诚信建设、效能建设、廉洁建设的有力抓手,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推进政务预期引导。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库科负责落实)
2、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着力推进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各业务科室负责落实)
3、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共投资科负责落实)
4、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时更新,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非税科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
1、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预算科负责落实)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地区、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扶贫、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预算科、国库科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督促落实)
3、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确定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落实措施,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预算科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三)着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把人权、事权、物权、财权等事项和环节作为公开重点,年内完成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办公室负责落实)
2、进一步做好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落实)
3、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落实。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财政部门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财政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90学分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5、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统筹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科研所、各科室配合落实)
6、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7、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财政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增强与政府网站的联动作用,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单位要按本方案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监测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纳入“年计划、季安排、月落实”的工作清单制度,对分解任务进行监测督查,督促各相关科室、单位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科室、单位效能建设考核范围,在分类考核指标中的权重不低于4%。

包头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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