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政策速览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说明》及2026年度通知整理
适用人群
具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具有资格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自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参加。
学分要求
每年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公需科目≥30学分。学分当年度内全国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
学习时间
2026年度专业科目网络继续教育2026年4月7日开通;报名缴费截止2027年3月15日;2027年3月25日前完成学习与考试评价。
学习形式
专业科目以网络继续教育为主,可选面授或视同完成形式;公需科目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学习。
关键时间节点
错过节点将影响本年度学习与补学安排
2026年度专业科目网络继续教育开通
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选课,按学分要求开始学习,同时可报名补学2021—2025年度课程。
报名与缴费截止
逾期将无法购买2026年度及补学年度课程,需关注下一年度政策安排。
学完课程并完成考试评价
学员须在此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和评价,补学年度要求与此一致。
2026年度学习通道关闭
未完成课程将终止,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未同步的学分需重新报名学习。
补学规则详解(2021—2025年度)
2026年度可补学近5年专业科目;2020年及以前不强制、不补登
各补学年度专业科目学分要求(分)
数据来源:2026年度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学习全流程指引
四步完成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前务必先完成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与实名认证,未完成将无法报名学习及登记学分。
注册登录
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rygl.hebcz.cn),完成个人账号注册与登录,进入继续教育栏目。
报名学习
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按年度学分要求自由选课;每门课程需完成学习、考试与评价打分。
学分登记
完成学习后由省财政厅统一上传学分至全国管理平台(约5个工作日);查询不到的凭省管理系统截图申报。
学分抵免(视同完成)方式
考试、学历、论文、课题等均可折算学分,注意区分“统一记录”与“自行申报”
通过会计类考试(每通过一科)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折算90学分。
会计类专业会议
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会计类比赛获奖 / 高端人才培养
财政部门认可或组织的比赛获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等,折算60学分。
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
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课程考试,折算90学分。
发表会计类论文 / 出版书籍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独立发表会计类论文,每篇折算30学分。
会计类研究课题 / 执业继续教育
独立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结项折算90学分;注册会计、税务师等执业继续教育考核合格折算60学分。
未完成继续教育的直接影响
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已纳入职称评审与信用信息档案
职称考试报名受限
未完成规定年度继续教育,将无法报名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职称评审受影响
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缺学会影响申报资格。
岗位聘用与考核受限
用人单位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纳入信用信息档案
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影响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
沧州全域服务覆盖
政策解读 · 流程指引 · 操作指导 · 材料核对建议
政策解读
结合最新文件讲解学分要求、补学规则与时间节点,帮您明确本年度需要完成的内容。
流程指引
协助梳理信息采集、注册登录、报名选课、学分申报的操作路径,避免走弯路。
疑难解答
针对无法登录、学习记录不同步、学分查询不到、申报不通过等情况,提供处理思路与建议。
材料核对建议
帮助核对职称评审所需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清单,降低因材料问题影响申报的风险。
常见问题解答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公开文件整理,点击问题展开查看
河北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参加。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开始参加。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学分当年度内全国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
2026年度专业科目网络继续教育已于2026年4月7日开通,报名缴费截止2027年3月15日,学员需在2027年3月25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完成相应的考试和评价。2027年度通道开通后将同步关闭2026年度学习通道。
2026年度可补学2021—2025年度专业科目课程,补学截止时间与2026年度一致(2027年3月25日)。2020年及以前年度不强制、不补登。往年已学学分部分有效,需按年度要求补足差额后重新同步。
公需科目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e.12333.gov.cn)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发布后,点击首页-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注册学习,学习结果在该平台查询,不自动同步至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可以。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折算90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记录;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以及学历教育、论文、课题等项目,需自行登录全国管理平台上传证明材料申报。
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ausm.mof.gov.cn)办理。自2024年8月15日起,河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调转及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等业务均通过该平台办理。未完成信息采集将无法报名学习及登记学分。
将无法报名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影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与考核评价;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影响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