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全市会计人员:
为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规范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工作部署,结合珠海市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按要求参加年度继续教育。
覆盖范围: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全域会计人员。
二、学分管理要求
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全年累计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学分当年有效,不予结转至下一年度;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通过官方平台完成补学,补学学分计入对应年度。
三、学习方式与平台
2026年珠海会计继续教育统一采用线上网络学习方式,会计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管理信息平台或珠海市财政局指定学习平台完成课程学习、学时记录与考核。
学习流程:信息采集 → 课程选择 → 在线学习 → 考核合格 → 学分自动登记。
四、学习时间安排
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2026年1月1日 — 2026年12月31日。
请全市会计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避免集中在年底完成学习,影响学分登记。
五、各区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香洲区:重点面向企业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政策类、专业类课程学习,强化企业会计准则与内部控制培训。
金湾区:聚焦制造业、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产业会计人员,开展行业专属课程与税收政策培训。
斗门区:针对小微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提供基础会计、财税新规等实用课程。
高新区:侧重科技企业、研发机构财务人员,加强研发费用核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训。
鹤洲新区:围绕海洋经济、物流贸易行业,开展专属会计实务与政策指导。
六、信息采集与学分登记
所有会计人员必须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未采集人员无法登记学分。
信息采集入口:财政部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采集信息需真实、完整、有效。
七、职称考试与继续教育衔接
参加2026年初/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分;高级会计师评审需提供连续年度继续教育完成记录。
我中心提供职称考试政策咨询、报名条件解读、备考规划指导等线上咨询服务。
八、人员调转与业务咨询
跨省/跨市调转会计人员,需完成调转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完成信息变更;我中心可提供调转流程、材料准备、系统操作等参考意见。
九、高级会计师评审指导服务
面向全市高级会计师、副高级会计师申报人员,提供评审政策解读、申报材料梳理、论文撰写咨询、发表方向指导等合规咨询服务,助力申报人员规范完成评审准备工作。
十、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应支持、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障学习时间与学习条件。
2. 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评优、职称申报、岗位聘用、资格登记的重要依据。
3. 学习平台全程记录学习行为,严禁违规操作,维护继续教育工作严肃性。
特此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