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6年度全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发布单位:合肥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0日 | 服务区域:合肥市全域

各区县财政局、市属及驻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各相关财务负责人:

为全面提升合肥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强化现代化财务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与战略决策能力,根据财政部、安徽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26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专项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规范、有序、高效落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分类标准

1. 培训对象:合肥市全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职能的财务总监、核心财务骨干人才、市直单位及区县推荐的财务负责人。

2. 名额分配:2026年合肥市核定参训总名额为40人,分为两类培训:

一类培训(省属国企、市直单位、重点行政事业单位):10人,全脱产培训2周;

二类培训(市属企业、民营企业、区县单位):30人,全脱产培训1周。

3. 覆盖区域: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全域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二、培训时间、地点与核心内容

一类培训(2周):2026年6月—7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二类培训(1周):2026年10月—11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核心内容:宏观经济政策、数字化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前沿、企业内控与风险防范、投融资决策、财税法规、国企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业道德建设。

三、培训管理与政策支持

1. 组织单位:合肥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统筹报名、名额分配、批次安排与资格审核。

2. 证书效力: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官方培训证书,视同完成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级会计师参评人员可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3. 费用政策:培训师资、教材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学员交通、住宿由所在单位按标准报销;伙食费用自理,单位可按规定补贴。

四、报名要求与联系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

2. 报名材料:参训人员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合肥市财政局会计处;

3. 官方咨询电话:0551-63532225;

4. 咨询服务:华文合肥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可提供报名流程指导、材料整理咨询、政策解读服务。

五、合肥市各区县配套服务说明

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重点支持国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参训;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优先推荐制造业、农业龙头企业财务骨干;

巢湖市:重点支持文旅企业、开发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参训。

六、重要提示

1. 参训人员需按时报到,全程参与培训,无故缺席将取消资格;

2. 证书统一登记至安徽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无需单独补登继续教育;

3. 高级会计师参评人员请妥善保管证书,作为继续教育依据使用。

合肥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