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周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周财会〔2026〕5号)文件要求,结合山东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现将本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核心政策解读如下:
核心时间节点:
报名学习时间:2026年6月21日 - 2026年12月31日
补学截止时间:2027年3月31日(逾期将无法补学)
报名学习时间:2026年6月21日 - 2026年12月31日
补学截止时间:2027年3月31日(逾期将无法补学)
1.1 继续教育适用人群
周村辖区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需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
- 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中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 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含出纳、记账、核算、审计等岗位)
- 外地户籍在周村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先完成信息采集属地变更)
重要提醒: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需先通过山东省会计信息网完成采集,否则无法参加继续教育!
1.2 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本年度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较往年提升30学分),其中:
-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涵盖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税费新政、内部控制等核心内容)
- 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由淄博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涵盖数字经济、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
课程分类适配不同岗位需求:
| 课程类型 | 企业类会计人员 | 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 | 小微企业会计人员 |
|---|---|---|---|
| 核心课程 | 企业所得税新政、财务数字化 | 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管理 |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简易记账 |
| 学分要求 | 60学分 | 60学分 | 60学分 |
| 考试形式 | 线上闭卷 | 线上闭卷 | 线上开卷 |
1.3 费用标准
为减轻会计人员负担,2026年度周村区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
- 本年度新学:由同级财政全额列支,会计人员免费学习(需完成信息采集并实名认证)
- 补学往年课程:2025年及以前年度,按72元/年收取,团体报名享优惠(3人8折,5人5折)
- 公需科目:免费学习(需在人社局指定平台完成)